2017年11月3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鼓楼法院政法大楼召开鼓楼法院2017年金融审判执行座谈会。出席此次会议的鼓楼法院领导有鼓楼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邓向东,鼓楼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东,鼓楼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杰,立案庭庭长张谦,速裁庭庭长尤忠华。应邀参加会议的还有数家银行领导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朱青律师、聂从刚律师、李长春律师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立案庭张谦庭长首先介绍了鼓楼法院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基本情况,她指出鼓楼法院今年的收案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的增长,增长幅度19.42%。2017年1月到10月,鼓楼法院已收案23001件,与会几家银行的案件占了较大的比重。 与会金融企业及律师事务所就鼓楼法院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他们从立案、审判、执行中的立案标准、裁判思路、裁判方法、执行措施等角度各抒己见。鼓楼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杰、速裁庭庭长尤忠华就相关问题予以答复。
聂从刚律师认为鼓楼法院立案庭、速裁庭、执行局为金融案件的审判工作付出了极大努力,对鼓楼法院“执保字号”以及互联网送达等提高律师工作效率的创新之举表示感谢,并对当前金融案件的审判与执行工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朱青律师就本人承办的金融借款案件进行了简单的回顾,对于鼓楼法院速裁庭法官的工作表示认可,并就案件送达以及执行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李长春律师认为对于批量化的金融案件,法院可以对证据材料、审判模式与思路统一标准,从而加快律师办案与法院审判的效率,做到快而精。
速裁庭庭长尤忠华从审判角度对银行、代理律师分别提出建议。对银行,他认为银行要强化风险意识,依法依规发放贷款;依法实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制度;依法规范放贷过程的行为,注意保留贷款发放的证据与发放贷款的明细;依法及时行使债权。对代理律师,他认为代理律师要制定诉讼计划表,依法有秩序诉讼;起诉时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当事人联系信息,包括地址、申请表、账号等,要提供还款账户的明细。同时代理律师也要掌握利息、复利的计算方式,并能够与委托人一起做好寻找当事人的工作。 最后,鼓楼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邓向东与鼓楼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东对此次会议作出总结。会后,与会人员对鼓楼法院一直以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向鼓楼法院表达了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