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更好地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在律师自愿报名,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初审上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50名律师为省级律师调解员。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琴律师通过审核,担任50名省级律师调解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