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哲快讯】天哲所揭格律师为徐庄高新区园区企业讲解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出资机制设计

日期:2024-11-04    【尺寸:  

2024年10月25日,为进一步助力徐庄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由徐庄高新区党工委、徐庄高新区管委会主办,南京蓝讯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银行紫金支行、徐庄高新区产业社区党委协办了守法经“赢”专题活动。活动中,天哲所合伙人揭格律师受邀为徐庄高新区园区企业讲解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出资机制设计。

新公司法颁布实施后,企业比较关心注册资本限期实缴问题,在本次专题活动中,天哲律师围绕限期出资相关规定、出资资产负面清单和合理的注册资本机制设计三个方面,讲解新《公司法》背景下的公司出资机制设计。在限期出资相关规定方面,要首先了解在2024年7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应在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如果没有完成注册资本实缴,从新《公司法》角度,股东、高管会根据不同情况承担不同法律责任。新《公司法》规定了注册资本的范围,同时也应当知道哪些资产不能作为注册资本。而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可以调整注册资本金额,在运用减资方式调整注册资本时,在程序和实体上都应当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办理,否则就可能存在违法减资的情形。

本次主题分享内容丰富实用,结合案例做了讲解,更能加深对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相关问题的理解,帮助园区企业进一步了解了新《公司法》,规范了企业运营的合规性,提升了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