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把握新司法解释裁判规则,打通建设工程纠纷与破产程序交叉领域办案难点,提升律师在破产债权审核、项目处置中的实务能力,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专题业务交流会,本次培训由宜兴分所陆静莲律师主讲,所内建工、破产重整业务领域律师参与学习交流。
交流中,陆静莲律师结合司法解释条文与办案实例,围绕新规落地后管理人高频实务痛点展开讲解。重点梳理了建工债权申报审核要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与行权期限在破产程序中的适用、实际施工人代位权行使边界、挂靠及转包情形下的债权认定、停工窝工损失债权性质区分等核心问题,剖析了房企、建筑企业破产案件中,管理人处理涉建工项目容易出现的法律误区,就烂尾项目续建、工程款债权甄别、不同主体清偿顺位划分等实务操作给出办案思路与审查建议。
此次专题交流会,进一步打通建设工程与破产两大业务领域的知识壁垒,帮助律师厘清新规之下管理人履职的裁判尺度。下一步,天哲所将持续立足业务实践,常态化开展新法解读、案例研讨类内部学习,不断夯实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