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淮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调整淮安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我所主任张潇律师继续担任淮安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张潇主任自2015年淮安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以来,一直担任非常任委员。多年来,张潇主任为行政复议机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的咨询建议,并针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议题和普遍性问题提出见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贡献力量。
张潇律师 1967年5月出生,江苏省沭阳县人。中国民主同盟淮安市司法支部主委。1986年7月毕业于江苏省淮阴中学。1990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天哲(淮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潇律师现任中国民主同盟江苏省委法制委委员、民盟淮安市委法制委主任,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宿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淮安市委员会第五、六、七、八届委员(2005-2022年)、八届市政协法制委委员,第二、三届淮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淮安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淮安市第一、二届执法司法监督评议员(市政法委),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二届特约监督员,淮安市民法典宣讲团讲师(宣传部),淮安市“五五”“六五”“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张潇律师是淮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淮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淮安市人民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淮安市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淮安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金湖县人民政府、淮阴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
张潇律师现担任淮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管委会、中共淮安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淮安市交通运输局、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市应急管理局、淮安市体育局、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苏省淮阴中学、淮安涟水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江苏中烟淮阴卷烟厂、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淮安市中心血站、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淮安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张潇律师2004年被淮安市司法局、淮安市律师协会评为2003-2004年度 “淮安市优秀律师”(第一届);2005年被淮安市司法局评为“200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目标考评先进个人”;2005年5月被淮安市人民政府授予“淮安市劳动模范”称号;2005年5月被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省公检法司、共青团江苏省委、省律师协会、新华日报社等授予“首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称号;2006年被市司法局评为“年度办理市政府指派案件先进个人”;2006年5月被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授予“第九届淮安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06年10月被中国民主同盟江苏省委授予“江苏省先进盟员”称号; 2006年10月被淮安市人民政府评为“3.29液氯泄露事故刑事民事诉讼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5月,该案被省司法厅评为“2005-2006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2011年被淮安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10年度仲裁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3月被江苏省司法厅授予“2011年全省双促双助法律服务活动先进个人”称号;2015年2月被淮安市司法局、淮安市律师协会表彰为“淮安市2014年度十佳律师”; 2016年4月被江苏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授予“江苏省优秀律师”称号;2019年1月被中国民主同盟淮安市委表彰为“优秀盟员”;2021年12月被淮安仲裁委员会评为“第五届淮安仲裁委员会先进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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